股票名称:莊園牧場 | 股票代码:01533.HK | |
研报类型:(PDF) |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 |
研报大小:197KB | 分享时间:2019-06-24 06:59:00 |
190207c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anzhouZhuangyuanPastureCo.,Ltd.*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33)海外監管公告本公告乃由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承董事會命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馬紅富中國蘭州,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馬紅富先生、王國福先生、陳玉海先生及張騫予女士;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葉健聰先生及宋曉鵬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志軍女士、趙新民先生及黃楚恒先生。
*僅供識別證券代碼:002910證券簡稱:莊園牧場公告編號:2019-047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人數及授予數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6月21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1.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並審議通過《關於<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激勵計劃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同意變更<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關於<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同意變更<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同時對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並審議通過《關於<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激勵計劃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3.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同意首次授予向執行董事及其他關聯人士授予限制性A股股票的議案》。
4.2019年5月6日,公司通過內部系統對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務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自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6日,時限超過10日。
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
2019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於公司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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